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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尽调

第三十二章 尽调 (第1/2页)

车辙印在柏油路上断断续续,像一条被轧死的蛇,血是暗金色的,干了之后变成褐色斑点,每隔三里出现一次,嵌在路面裂缝里。
  
  炜杰没有雇车。他走。
  
  不是装硬气,是车辙印只给走路的人看。柏油路面温度一高,暗金血就化在沥青里,看不见;温度一降,又浮出来,像公路长了癣。开车太快,会错过那些嵌在裂缝里的斑点。走路太慢,但每一步都踩在刘志刚的骨血上。
  
  竹篾刀在后腰,白发结贴着脊梁,已经被体温焐得发软。通阴契钥匙含在舌底,两枚扣合的铜钱,铜锈味混着唾液的腥甜,像含着一口不肯咽的血。
  
  守夜印揣在怀里,印底血纹未干,隔着粗布褂子,贴着心口,一跳一跳,像第二颗心脏。
  
  他走了六个时辰。
  
  太阳从头顶偏到西,又沉到山后面。公路上车来车往,喇叭声、引擎声、柴油味,全是阳间的动静,但炜杰知道,有些东西跟在他身后——不是人,是车辙印里残存的阴气,被他的脚步激活,像一根被拨动的弦,嗡嗡震着,向某个方向传递信号。
  
  他在传递信号。郑怀仁在接收。
  
  锁魂阵在收费站前三里。
  
  不是路障,是雾。白色的,浓得化不开,从路边排水沟漫上来,像有人往公路上倒了一桶一桶的牛奶。雾里没有声音,连自己的脚步声都消失了,只剩下心跳,和舌底铜钱的铜锈味。
  
  炜杰停下脚步。雾的边界像一道墙,他站在墙外,墙内隐约能看见一座牌坊,牌坊上挂着白灯笼,灯笼纸上用毛笔写着一个字:
  
  "停"
  
  不是收费站。是阴收费站。守夜人札记里提过:大路走多了,会磨损。磨损的路,会裂开到另一个地方。过阴收费站,需要买路钱——不是人民币,是记忆。最疼的记忆。
  
  炜杰从舌底取出铜钱,扣合的两枚,血发丝和刀划痕融成的暗红纹路,在暮色里像一道愈合中的伤口。
  
  他把铜钱按在牌坊柱上。
  
  "咔。"
  
  骨头轻叩。但这一次,柱子里传来回声——不是一声,是重叠的无数声,像有很多人在柱子里面,同时敲了一下。
  
  "买路钱不够。"一个声音从雾里说。不是周牧野,是老妇人的声,像梅娘,又不像,"郑怀仁改了规矩。守夜人过路,要付阳寿。"
  
  "多少?"
  
  "一年。"
  
  "我给。"炜杰说。他没有犹豫。他欠刘志刚的不止一年。
  
  他拔出后腰的竹篾刀,刀柄上的白发结已经被血浸透——不是别人的血,是他走路时磨破脚跟渗出来的,混着白发,缠成暗红色的结。他把刀尖抵在左手腕上,轻轻一划。
  
  血涌出来。不是普通的红,是带着一点淡金的红色,像稀释的朱砂。阳瞳熄灭后的残余,在血里。
  
  血滴在牌坊下的石缝里,石缝像嘴,咕嘟咕嘟,吸干了。
  
  雾,散了。
  
  牌坊还在,但灯笼上的字变了——"停"变成了"过"。雾墙裂开一道口子,露出后面的公路,收费站的红顶子就在三百米外,霓虹灯在暮色里一闪一闪,像某种心跳。
  
  炜杰跨过牌坊时,回头看了眼。
  
  石缝里的血,凝成了两个字,被迅速吸进石头里,只留下极淡的痕——
  
  "谢谢。"
  
  不是他写的。是石柱里那些"人"写的。
  
  他摸了摸左手腕。伤口没有愈合,但也没有再流血,像一张被焊死的嘴。一年阳寿,就这么交了。他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,但走着走着,左膝盖忽然软了一下,像某种看不见的筋骨,被抽走了一根。
  
  怀仁大厦在省城西郊,不是市中心,是开发区,周围全是新盖的玻璃楼,像一排排透明的棺材。怀仁大厦是其中最矮的一栋,十二层,但占地最大,门口有一片人工湖,湖中央有一座石塔,塔是八角的,每一层檐角都挂着白灯笼——和阴收费站那种一模一样。
  
  炜杰走到门口时,子夜还有半个时辰。
  
  保安没有拦他。玻璃门自动开了,空调风涌出来,带着一股子消毒水和百合香混在一起的味——殡仪馆专用空气清新剂。大厅里铺着白色大理石,地面亮得能照见人影,但炜杰的影子是歪的,像被什么东西从脚底往上拽了一把。
  
  前台坐着一个年轻女人,制服是灰白色的,领口绣着一朵梅花——和梅娘的玉戒一样的纹样。
  
  "炜先生?"女人微笑,嘴角弧度精确到毫米,像培训过的,"郑董等您很久了。电梯在左手边,B3。"
  
  "郑怀仁在?"
  
  "郑董不在大厦。"女人说,"但周总监在。您的舅舅,也在。"
  
  炜杰没有问"周总监是谁"。他走进电梯,按了B3。
  
  电梯下降时,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。二十三岁的脸,六十岁的头发,血浸过的粗布褂子,后腰别着刀,怀里揣着印。像个从坟里爬出来的疯子。
  
  B3的门开了。
  
  不是手术室。是礼堂。
  
  像教堂,又像灵堂。穹顶很高,画着壁画,不是宗教画,是解剖图——人体的经络、骨骼、穴位,用金线描在深蓝底色上,像一幅巨大的、活着的X光片。礼堂中央摆着一张手术台,不锈钢的,但四条腿是雕花的,红木,明清风格。
  
  刘志刚躺在台上。不是绑着,是"架着"——手腕和脚踝被四只青铜手扣固定,青铜手从手术台侧面伸出来,像某种古老的刑具。他的眼睛睁着,但瞳孔是散的,像两台断了电的灯泡。右手垂在台边,金斑已经褪尽了,变成一片死灰色,像被泡烂的旧纸。
  
  周牧野站在台尾,穿一件白大褂,里面是灰色长袍的领子。金丝眼镜后的阴瞳——一金一黑——在手术灯的强光下,像两颗不同颜色的玻璃珠。
  
  "准时。"周牧野说,"师父算得准。守夜人,重诺。"
  
  炜杰没有看周牧野。他看刘志刚的右手。死灰色从指尖蔓延到手腕,像某种霉菌在皮肤下生长。那不是普通的伤,是筋死了——阳筋被抽离后,肌肉失去了某种看不见的支撑,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烂。
  
  "他还没死。"周牧野说,"但再过一刻钟,子时的钟声一响,右手就彻底废了。这辈子,拿不了筷子,握不了刀,连给自己擦屁股都得找人。"
  
  "钥匙。"炜杰说。他把通阴契钥匙从舌底取出来,两枚扣合的铜钱,暗红纹路在手术灯下像烧红的铁丝,"给你。放他。"
  
  周牧野笑了。那笑容和郑怀仁的照片、和他自己、和赵有德,如出一辙——同一条流水线,同一个模具。
  
  "师父说了,您会给。"周牧野伸出手,白大褂的袖口露出灰色长袍的边,像蜕了一半的皮,"但他也说了,钥匙和阳筋,他只取一样。您选了钥匙——那阳筋,就归我了。"
  
  炜杰的手僵在半空。
  
  "您不会真以为,"周牧野俯身,凑近刘志刚的右耳,像在给病人听诊,"师父会遵守'交换'这种阳间的规矩吧?"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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