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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 看来当年的事还不小啊!

第33章 看来当年的事还不小啊! (第2/2页)

这同样也意味着,她与为他赎身的男子之间,至少从律法上已经不再是人身依附关系。
  
  陆辰觉得,自己若是选择这样的青楼女子赎身,将她留在这泌阳县,以女主人身份监督管家和下人,替自己守着这安全屋,很可能会出问题。
  
  她手上可是掌管着一座大宅和大量的田产、店铺,以及不少现银的,还有不少下人听她驱使。
  
  时间一长,人是会滋生出野心的。
  
  自己这位“林朝夕”林员外,又长期不在泌阳县。
  
  就算在离开前没有替她脱籍,凭着她手中掌管的这些资产,她自己也有能力疏通关系,找人替她办理脱籍手续。
  
  脱籍成功之后,她就有了真正的自主权。
  
  真到了这一步,也就和无人监督的管家没什么区别了。
  
  但这位云香姑娘,却没有这个问题。
  
  被判斩首抄家,女眷罚入乐籍,这是非常严重的处罚,再往上,就该是九族消消乐了。
  
  虽然不知道此女的父亲当年到底犯了什么事,但既然判得如此之重,她若是想要脱籍,恐怕只有两种情况。
  
  要么是皇帝亲自下旨赦免,要么是当年的案件得以平反。
  
  除此之外,没有任何脱籍的可能。
  
  也就是说,此女哪怕被人从青楼赎身,仍然是一名“乐户”,没有独立的人身财产权,只能依附于持有她卖身契的主人。
  
  而且,她的主人也没有能力让她脱籍从良,从“乐户”转为“民籍”。
  
  若是自己选择替她赎身,让她留在泌阳县,以妾室身份替自己监督管家,照看好这里的安全屋和田产、店铺,她是没有能力动什么歪脑筋的。
  
  因为她也很清楚,无论花多少钱,都没有办法让她脱籍。
  
  她根本就不会向自己提出这样的要求。
  
  哪怕“林朝夕”长期不在泌阳县,她也会老老实实替自己守好这里的产业。
  
  这不是因为她品行有多高尚,而是因为这样做,就是她自己的人生最优解。
  
  “我的话,自然是真的。”
  
  看到云香不敢置信的眼神,陆辰也轻轻笑了起来,
  
  “昨晚在大堂,云香姑娘弹的那首曲子,一听就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子能弹出来的。
  
  我向龟奴打听过了,听说云香姑娘也曾是官宦人家的小姐,受家人牵连才被罚入乐籍,不知此事可是真的?”
  
  “蒙郎君垂怜,愿替云香赎身,小女子自是不敢有所隐瞒。”
  
  听陆辰问起自己的身世,云香幽幽叹了口气,
  
  “先父也曾是位京官,在礼科任给事中,可惜当年因公开支持张阁老,开罪了不少同僚。
  
  在嘉靖八年张阁老被罢官之后,有人构陷家父贪污、跋扈。
  
  圣上下旨,将家父锁拿进了北镇抚司诏狱,在里面受了不少酷刑。
  
  到了嘉靖九年,家父被判斩首,家产抄没,女眷罚入乐籍。
  
  也是云香自己命苦,怨不得谁。”
  
  看来这位云香姑娘的父亲,当年的事还不小啊,竟然涉及到了阁老层面。
  
  等等,她口中的那位张阁老,不会是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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